吉首大学各校外教学点及毕业生:
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资格并需要申报学位的学员,按照此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申报学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4.自学考试学生获本科毕业证后两年内,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不超过标准学制两年内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5.外语水平要求
(1)非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等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校外教学点所属省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吉首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籍期间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第二外语四级或第二外语能力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吉首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报《吉首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提供并递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
(3)本人成人高等教育或自考在读期间学籍卡或成绩单;
(4)本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截图;
(5)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A3纸张双面打印);
(6)本人彩色近照电子版(宽x高=480x640,10k-40k之间,与毕业证照片完全一致,并以
“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及四张纸质同底二寸照片;
(7)学位论文纸制稿及电子稿(必须按我校论文规定的要求写作及打印,且论文电子稿须以
“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往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落实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请各校外教学点严把论文关,论文必须为本人亲自撰写,严禁抄袭。各教学点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提交学生(往届毕业生)学位论文电子稿及纸质稿至学院,学院将对申报学位的学生论文进行统一查重,并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集体评审,专家评审成绩达中等以上者方能申报学位。
3.请申报学位的学员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校外教学点进行初审,教学点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报送我院成教科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学位办进行学位评审。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
四、联系电话:0743-8759059(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