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根据《长沙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师字〔2019〕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获得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以毕业时间为准,两年内申请,过期视为本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
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4.自考课程平均成绩高于65分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6.2021年1月1日之前本科在籍期间内或毕业2年内参加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获得60分以上的成绩;或本科在籍期间内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分数为425分及以上,并拿到成绩单、大学公共英语三级(PETS-3),并拿到合格证书。
7.毕业论文重复率不超过30%。
8.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申请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填写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附件1:2021年上半年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名册》;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科毕业证原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4.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单、公共英语三级(PETS-3)合格证书或学士学位学业水平(外语)成绩电子照片JPG格式;
5.个人电子照片1张,必须是自考毕业证书上面的照片。
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①照片背景:蓝色背景。
②格式要求:两寸深蓝底免冠照片尺寸3.5×5.3cm大小:30K以内、照片为JPG格式、图像清晰。
③电子照片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
以上资料请以一个文件夹“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压缩后上传QQ邮箱1405248478@qq.com。
(二)纸质快递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公共英语三级(PETS-3)复印件一份或学士学位外语成绩截图单复印件一份;
4.蓝底两寸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联系方式;
5.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请务必按照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整理好。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邮箱投件时间:3月18日-3月28日(逾期不接受补报)
快递收取时间:3月19日-3月29日(支持各类快递方式邮费自付;逾期快递自动退回)
邮箱:1405248478@qq.com
收件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历科 孙老师
咨询电话:0731-84036979(正常上班时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所有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提交一次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及时联系老师申请修改。
2.毕业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伪造证件,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报考资格。
3.学士学位证书若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开具学士学位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
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