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湖南省或函授站所属省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吉首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籍期间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第二外语四级或第二外语能力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在籍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吉首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报《
吉首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提供并递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学院盖章);
(3)本人函授或自考在读期间学习成绩;
(4)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A3纸张双面打印);
(5)本人彩色近照电子版(宽x高=480x640,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及四张纸质同底二寸照片;
(6)学位论文纸制稿及电子稿(要求必须按我校论文规定的要求写作及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请各函授站严把论文关,论文必须为本人亲自撰写,严禁抄袭。论文成绩达中等以上者方能申报学位。各函授站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及纸质稿至学院(需附论文查重报告及论文指导老师信息表),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