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完成2021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我省
2021年
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举行。现经商卫生防疫部门及各市州、各主考学校,决定于
2021年
12月
18-19日举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课程、教材等信息均与原公布在《
关于做好2021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自字〔
2021〕
4号)中的
69门课程信息相同。
二、本次考试不另行组织报考,也不办理退报考、退费事宜。考生之前的报考课程保持不变。考生可于
12月
10日起通过"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打印应考通知单(原先已经打印过的应考通知单作废)。
三、取消
2022年
1月计算机化考试,
69门计算机化考试课程将在
2022年
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纸笔考试)中予以安排,考生可根据需要同时报考。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应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考生及相应考点,并做好本次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6日